各投标申请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二)第**.**.**(**)工程质量考核奖励与处罚(-**~**分)此项与湖北省水利厅**年**月**日印发红头文件鄂水利函[**]**号《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和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部分内容的通知》第二条相冲突。
现修改为删除“工程质量考核奖励与处罚”项计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所以不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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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