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临高县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采购人”)的委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就*****************************(项目编号HNFYYC**-**),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方式确认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价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HNFYYC**-**
**、建设内容:新盈镇区街道标志线改造。
**、预算金额:¥*****************************元
**、工 期:**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提供**年任意三个月份的纳税缴纳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在近三年的经营生产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截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 发售标书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A座**层**室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售后不退)
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人民币**元/套。
四、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A座**层**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公告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高县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 | 代理机构:***************************** |
地址:临高县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 |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A座**层**室 |
联系人:李志权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