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秦皇岛市昌黎县; **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选定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户银行,根据《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号),可在昌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监管银行负责监管专户建立、监管资金对账、监管资金拨付对账管理等工作;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服务期限:二年,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的生效日期为准;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 *****************************(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号**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 ** 元,售后不退。 **.**其他说明:凡是认为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报名时需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地点为 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号**室。 。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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