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彭家巷路(青竹湖路--大安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年**月**日**:**)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出回复,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一、 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
问题**: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规定第**点本项目评标办法投标报价评审仅对投标人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审。请问本项目是否需要编制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还是只需要按招标文件P**页中“二、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内容填报总价?
回 答:需要编制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问题**:若需要编制清单请问投标报价所提供的表格是按招标控制价清单中的表格还是按招标文件P**页中“(一)投标总价(已标价项目清单)内容”所列的全部表格?
回答:投标报价表格按招标控制价清单中的表格。
问题**:招标文件P**页中“二、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是否对应本项目的设计费?
回答: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为设计费。
问题**:本项目的名称是按“彭家巷路(青竹湖路—大安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还是按“彭家巷路(青竹湖路—大安路)道路工程”?
回答:按“彭家巷路(青竹湖路—大安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本澄清与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与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与答疑公告为准。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均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