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一、 合同编号:靖财采计[**]**
二、 合同名称:*****************************
三、 编号:委托代理编号: ZYGJ-**-**
四、 项目名称:*****************************
五、 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靖州县万福路
采购人:*******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湖南百源土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园路**号超世智能产业园**栋**房
供应商:严佳妮
联系方式:**
六、 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服务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靖州县*****************************承担单位,并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靖财采计[**]**号
采购方式:*****************************
第二条 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的名称:*****************************
合同金额:壹佰壹拾陆万陆仟伍佰伍拾元整(小写:¥**.**元)(含税价)
第三条 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分析处理相关数据,全程参与和配合乡镇开展调查选址,确定拟恢复地块位置、面积和范围,并适时实地指导乡镇开展恢复耕地相关工作。(完成时间:**年**月**日前)
第二阶段:现场核实、实地勘测、外业举证、编制备案举证资料等。(完成时间:**年**月**日前)
第三阶段:整理完成日常变更调查的资料、汇总、报备。(完成
时间:**年**月**日前)
第四条 成果质量要求
乙方需按照《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州县**年恢复耕地工作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函〔**〕**号)等文件精神和技术标准开展工作,工作成果必须通过甲方及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数据成果。
第五条 成果内容
**.文字成果:靖州县**年耕地恢复实施方案(纸质材料**份,电子材料**份)
**.表格成果:靖州县**年耕地恢复情况汇总表、明细表(纸质材料**份,电子材料**份)
**.矢量成果:耕地恢复地块矢量数据(电子材料**份)
**.图件成果:靖州县耕地恢复分布图(电子材料**份)
**.举证成果:外业举证DB、航飞影像等数据(电子材料**份)
第六条 合同总量、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技术服务工作总量为**亩,技术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陆仟伍佰伍拾元整(小写:¥**.**元)(含税价),技术服务费单价为**.**元/亩,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
**.合同总金额已包含前期调研、资料收集、成果编制及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设备、材料、雇员费用等。
**.采用分批付款方式,即**%、**%、**%的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即人民币叁拾肆万玖仟玖佰陆拾伍元整(小写:¥**.**元);完成第二阶段工作后,甲方按完成面积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但最高不超过总金额的**%,即人民币肆拾陆万陆仟陆佰贰拾元整(小写:¥**.**元),且与第一次拨付资金相加不超过总金额的**%;完成第三阶段工作后,甲方按完成面积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但最高不超过总金额的**%,即人民币叁拾肆万玖仟玖佰陆拾伍元整(小写:¥**.**元),且与第一、二次拨付资金相加不超过总金额的**%。
**.每批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发票,相应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基础材料,及时协助乙方收集基础资料,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内外部实施条件。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各阶段合同价款。
**.甲方有权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研讨等工作,并及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有严重错误或有正当理由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履行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等进行规划设计工作。
**.甲方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以双方签署合同之日作为本项目开工的标志。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项目成果,对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
**.乙方应按国家及湖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进行工作。
**.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举办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咨询。
**.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项目组技术人员不得从事搜集、刺探、窃取国家秘密的间谍活动。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使用的基础资料及在工作过程中取得的其他相关资料保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
第九条 其它
**.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对成果资料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将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平等协商。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有关部门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款支付时止。
服务范围:*****************************工作。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年,靖州。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拥军路三号安置区**栋
联系人:******* 电话:*******
附件:服务合同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