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海县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有轨电车长海文旅车身广告投放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进一步提升长海地区旅游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拓宽旅游宣传渠道,借力大连**有轨电车宣传影响力及品牌优势,现计划在**有轨电车进行“长海文旅”主题车身宣传广告投放,借助**有轨电车的流动性与覆盖面,精准触达城市主流人群及潜在游客,助力长海文旅品牌推广与旅游市场引流。
为确保本次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大连交通广告有限公司为大连**有轨电车广告投放大连市范围内唯一授权的区域/行业合作商,该公司直接负责大连**有轨电车广告投合同的洽谈、签订及广告制作,具有唯一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由大连交通广告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连交通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祥龙南街**-**-**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东路**号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无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李倩倩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香锦街**号**单元**层**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综合论证意见.pdf (**.**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