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QZB-OHXF-**-**
二、项目名称:**年*****************************食堂原材料及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折扣率)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备注 |
** | **.**% | 温州乐农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林桥路**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年*****************************食堂原材料及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年*****************************食堂原材料及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按文件要求 | 按文件要求 | 按文件要求 | 按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石少品、朱江灵、胡凯、沈锦燕、王琦(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预算金额的差额定率累计打八折计算收取,**万元以下或代理服务费低于**元的按**元/项。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采购网(或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牛山南路**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温州市牛山北路牛山商务大厦**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质疑联系人:苏红
质疑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报价文件.pdf (**.** KB)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