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年。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文件)。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
**.方式: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内进行注册备案。同时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采购文件。未在网上成功备案或成功下载采购文件的,无资格进行投标。网上备案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最终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
**.售价:**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地 点:网上递交,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五、开启: |
**.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详情咨询:**)。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之前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 称:*****************************机关 |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嘉陵江路**号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 |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县(区)安侨综合写字楼**F**号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