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交通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负担,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和内容:交通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本次非机动车道设计主要是利用现状非机动道、人行道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为单项工程合同额小于**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为单项工程合同额小于**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ptzwfwzx.org.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③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业企业的,可以企业法人或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另附上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ptzwfwzx.org.cn:**/)、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楼**层,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楼**层,邮编:**
电子邮箱: **@qq.com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网址:https://ptzwfwzx.org.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号楼**右室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附楼行政服务中心**层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