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学技术部《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等十三项统计制度的函》(国统制〔******〕**号)和《科学技术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号)以及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火炬中心”)其他相关要求,科学、有效地完成长沙高新区****年火炬统计调查企业统计工作,结合长沙高新区实际情况,对长沙高新区内火炬统计工作涉及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及环境建设各相关单位科技活动和经济活动状况进行定量综合考察,全面了解和跟踪研究区内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情况,为促推长沙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彰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成就,实现长沙高新区在国家级高新区评价中争先进位奠定基础。
二、相关标准:
按照科学技术部《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等十三项统计制度的函》(国统制〔******〕**号)和《科学技术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号)以及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火炬中心”)其他相关要求,科学、有效地完成长沙高新区****年火炬统计调查企业统计工作,结合长沙高新区实际情况,对长沙高新区内火炬统计工作涉及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及环境建设各相关单位科技活动和经济活动状况进行定量综合考察,全面了解和跟踪研究区内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情况,为促推长沙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彰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成就,实现长沙高新区在国家级高新区评价中争先进位奠定基础。
服务内容
服务国家高新区的核心任务是帮助高新区提升争先进位水平,并依此为主线,协助高新区建立企业培育体系、目标管理监测体系和相应数字化服务手段。
(一)总体目标规划
根据长沙市高新区现状,通过数据分析及模型测算,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定量工作目标规划
规划测算并平衡好相关指标的提升幅度,是做好争先进位工作的重要前提。
每年评价结果公布后首先测算即将开始的统计年度进位目标,为接下来的火炬统计提供支持,使火炬统计有目标有方向,以便使各项统计数据有目标可循。
同时,将应统尽统,查漏补缺,从严审核,作为实现目标的核心工作。
各项指标具体重点确定后,从年初开始,成交供应商协助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按计划进行如下工作过程:开展企业走访→明确重点企业→跟踪各项指标发展→完成上年度数据统计→实现争先进位。
**、政策要点及重点工作内容规划
政策规划及重点工作是高新区推进创新创业、技术研发、产城融合的核心抓手,也是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体系定性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对高新区现有政策体系进行梳理,对标考核评价政策要点及重点工作进行合理规划设计,为当年高新区火炬统计工作总结部分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为落实高新区下年度政策安排及重点工作提供参考。
一是政策梳理分析。围绕政策目标相关性、执行效率性、实施有效性、政策公平性、效果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高新区现有政策进行梳理和分析,为高新区政策规划提供依据。
二是重点工作规划。以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体系定性评价内容为指引,结合高新区特色及现状对重点工作内容进行规划,形成高新区特色和亮点。
三是工作成效评价。对高新区政策落实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价,归纳工作成效,为高新区年度总结报告凝练工作框架、谱写工作亮点提供基础。
(二)落实工作内容
**、火炬统计指导
火炬统计是实现争先进位目标三部曲(工作目标细分、全过程线下落实、火炬统计填报)的重要一环,须把握好两个关键,一是及时排查数据填报质量,保证数据可用性;二是火炬年报期间随时核对各项预期指标,做到基础数据应统尽统,一旦发现有无法达到预期的指标,要及时通过模型测算其他弥补方式,挖掘相关潜力指标数据,以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
因此,做好火炬统计基础工作和年报数据排查及审核,是完成高新区综合评价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工作保障。
(**)火炬统计日常工作。一是整理优化年度火炬统计名录库(除传统方式外,评估全区专利产出情况,发掘有较大可能可入统的企业进入备选列表)保持入统企业数量逐年增加,并协助提供说明文件,向火炬中心说明入统企业变动情况及核入核出企业清单。二是按时完成火炬统计年报、快报、季报、月报等填报工作,具体包括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制度(**类**张表)共**个指标;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类**张表)共**个指标。
(**)开展统计培训。火炬统计开始前及统计期间分别对各分园区及入统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对数据填报规则、关键问题及注意事项进行培训。
(**)数据对标及排查。火炬统计工作阶段实行每周两次数据监测及审核排查,根据总体目标要求,按周、日监测数据填报进度,每天测算评价指标数据,及时掌握火炬统计企业年报工作质量,跟进统计结果,对指标数据进行深度解析,把握年度排名基础,达成或逼近考核目标。
(**)统计问题反馈处理。处理火炬中心年报反馈的数据问题,数据审核通过定型后完成数据诊断分析报告,为下一年争先进位工作提供参考。
(**)出具报告。通过对火炬统计数据诊断和指标间的动态敏感性分析,筛查影响评价指标的火炬统计基础数据,确定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入统企业,实施针对性数据管控,以促进基础数据质量的提升,在此基础上形成《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数据诊断报告》,为进一步做好火炬统计工作提供依据。
**、目标推动落实
推动各项工作计划目标落实的主要手段和方式是制度性企业日常走访,通过走访完成企业情况摸底和诊断,明确目标企业、任务清单和计划完成时间,按计划定期开展相关专题培训并指导跟踪落实。
为实现争先进位规划目标,须准备充分的后备企业库,并对后备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以保证相关指标按行动目标逐年递增。
根据工作量和工作内容,安排具备企业服务经验的专业人员驻场进行日常服务及企业走访工作。
(**)摸排形成企业清单。通过走访摸排,建立后备企业库,对列入清单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做到联系常态化,服务全覆盖。
(**)收集企业信息。目标管理模块有专门的企业调查问卷设计功能,驻场走访人员可以根据需求设计调查问卷,拓宽与企业联系和互动渠道,方便了解企业情况。
(**)企业诊断及分类。通过走访对企业进行标签化分类,针对企业具体情况提出诊断意见并依据指标任务为企业列出任务清单,形成与工作目标关联的任务标签(如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具有研发投入的企业后备库,企业发明专利授权数等),便于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驻场服务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安排工作计划并进行分类指导。
(**)重点任务内容清零。对部分基础较好但尚未进行专利或商标申请、研发投入归集等重点工作的企业,要辅导或督促企业完成相关内容,实现重点企业重点工作清零;如完成部分规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清零,销售过亿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归集清零等。
(**)计划目标跟踪监测。在目标管理监测平台,走访诊断形成的标签化企业任务清单(如申报高企、科小、专利等事项列表)与细分指标建立对应关系,形成“工作目标→细分指标→事项内容→目标企业任务清单”的“目标实施路线图”,排出工作计划后按图索骥督办各项任务对应的实施企业及实施内容,促进目标实现,使工作目标落实有抓手、实施有路径、执行有手段,实现计划可控、过程可控、结果可控,掌握工作落实及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工作调度。
(**)相关政策走访宣讲服务(如企业培育、项目申报)。通过走访宣讲促使企业了解申报各类研发平台、项目相关政策和业务场景,摸排培育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提升企业创新创造能力,推动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三)撰写评价分析报告
国家高新区争先进位关键在于确定各项评价指标的进位目标,以及确定目标后的提升路径和过程管理,以确保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体系及自身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形成《长沙市高新区综合评价分析报告》,提出国家高新区争先进位方向和建议,为持续提升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水平提供参考。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其他相关工作
**、国家部门职能划转后,为全面落实工信部火炬中心新工作要求,奋力争先进位,围绕国家、省、市各部门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在提供指标排查、对标找差等全面专业数据管理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合理配置创新资源。同时根据管委会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助力高新区综合实力提升。
**、以上任务需安排项目团队人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购人要求妥善安排以顺利推动服务进行,办公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配备。。
**、成交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提供产业规划发展类软件系统平台、企业大数据类软件系统平台或数据分析处理类软件系统平台进行服务。
**、长沙市湘江新区有义务对火炬项目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考核。
五、服务标准:
按照科学技术部《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等十三项统计制度的函》(国统制〔******〕**号)和《科学技术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号)以及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火炬中心”)其他相关要求,科学、有效地完成长沙高新区****年火炬统计调查企业统计工作,结合长沙高新区实际情况,对长沙高新区内火炬统计工作涉及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及环境建设各相关单位科技活动和经济活动状况进行定量综合考察,全面了解和跟踪研究区内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情况,为促推长沙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彰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成就,实现长沙高新区在国家级高新区评价中争先进位奠定基础。
六、验收标准:
验收方式:
**.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及要求以完成合同内容为准。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人承担。
**.如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单位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七、其他要求: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结算方法:
**.付款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
(**)完成年报会审及火炬自评相关工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全部火炬工作结束,并经过甲方验收后以及财评结算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结算方式为支票支付或电汇,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等额发票后支付。
**.进度要求:以合同为准。
(二)验收方式:
**.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及要求以完成合同内容为准。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人承担。
**.如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单位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三)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研究成果属*****************************所有,中标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出版。
(四)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及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不得将本采购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在投标前,如由投标人自行组织的勘测现场等其他活动,相关费用自理,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六)本项目在实施期间,如出现增加工作任务、增加其他服务等情况,原则上费用增加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预算并且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七)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