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声明无效,各标段请以本次最新公告及澄清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一、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最高投标限价:有,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发布。本次的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日以变更公告及澄清补遗的形式发布。”
现变更为:“**.**.**最高投标限价:有,随招标文件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元”
**、原公告内容:“**.**.**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专家 **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现变更为: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专家 **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原公告内容:“(**)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③近**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完工或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的,以完工或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一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从业业绩(参与或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负责);”
现变更为:“(**)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③近**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完工或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的,以完工或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一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从业业绩(参与或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负责);”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更正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 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 安新县安新镇雁翎西路**号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保定市莲池区薛东路**号阳光绿城商务写字楼**楼**室商用
联系人: 卢朝
电 话: **-**
电子邮件: hebeishengdu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