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Q**)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
本*****************************(招标编号:SQ**),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本*****************************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服务期限 |
** |
吕梁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联合体成员:山西省第五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元 |
合格 |
** 天 |
** |
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元 |
合格 |
** 天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设计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勘察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吕梁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联合体成员: 山西省第五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范柏菁、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 |
王飞、土木工程师(岩土)AY** |
** |
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孙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 |
李智聪、土木工程师(岩土)AY**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吕梁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联合体成员:山西省第五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 |
各投标人如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号令)规定,向(本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电话: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局电话:**-**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
招标人:*****************************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号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田家会街道居然公寓**号楼**号门面房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