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采购项目名称:天一和义商圈中国心 IP 展美陈布置采购
采购内容:对天一和义商圈中国心 IP 展美陈布置进行采购。
采购控制价: ** 万元
服务期限: ** 个月
二、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随着和义大道购物中心焕新改造进度接近尾声,为了以全新面貌迎接七夕、 ** 周年庆、国庆,通过艺术化场景美化天一和义商圈空间,营造浪漫、温馨、热烈的节日氛围。天一和义商圈计划开展大型 IP 美陈联动展示,以此来提升商圈与顾客的互动体验,进一步吸引顾客到店消费。
三、采用单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结合近几年全国商场场景案例与艺术家设计作品,艺术家施扬的作品《我的中国心》与天一和义商圈整体风格较为契合,确定以该作品为主题进行天一和义商圈美陈布置创设。
宁波海曙智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该艺术家施扬及其公司北京就在楼上商业设计有限公司在宁波地区的独家代理商,负责在宁波地区的全部艺术推广及营运事宜。
拟推荐宁波海曙智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拟定供应商,适用于《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手册(试行)》单源采购 “ **.**.**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的情形,综上所述,建议本项目采用单源采购的形式进行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宁波海曙智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 ** 号 **-** 室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 王成 | 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 | 楼磊 | 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 | 商嘉瑜 | 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总站 | 高级工程师 |
专家论证意见: 基于上述原因,专家组建议本项目可以采用单源采购方式,由宁波海曙智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供应商。 |
六、公示期限: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代理单位)或监管部门联系,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 ** 号
联系人:*******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 **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监督部门: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 **-**
邮箱: nbctgs-hy**@nbuci.com
九、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