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就**年*****************************内部专项审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采购(代理)人对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分止(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四、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 元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 ** 日**时整;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响应)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五、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分,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login.html)”。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投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上发布。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七、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保黎北路**号
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朱一路**号联安明新大厦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