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澄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日”的规定。我公司于**年**月** 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中的发布日期和公示结束时间年份错写为“** 年”应为“** 年”,特此说明。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