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做如下调整:
一、随原招标公告发出的附件“招标控制价.pdf”、工期文件.pdf”作废,以随本补充通知一同发出的附件为准。
其它附件以原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为准。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不变。
各投标人应按随本补充通知发出的资料编制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的,所引起系统无法读取相关信息时,其结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