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国土大厦**楼(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的名称:*****************************
**、标的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付款方式
供应期
**
冰鲜类、生猪肉类、蔬菜类、米面粉类、油盐类供应商
**批
按月度结算,月度实际供货数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供货清单及发票,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商定。
**年**月-**年**月
(二)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三)具体内容详阅“采购项目需求书”;
(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管股;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等。
**、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所属期为**年**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年年度财务报表,或**年**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年**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的供应商。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国土大厦**楼)
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兼纸质投标。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国土大厦**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登记须知
备注: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确认,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兼纸质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并加盖公章。
(**)提交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投标保证金须知
备注: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确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付至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并注明“连山县食材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交纳保证金时间: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保证金金额:捌万元整(¥**.**元)
(**)收款户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山支行
帐 号:**
(**)收款户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支行
帐 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沿江中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号东方天城花园一号楼四层商业**号(自编A-**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
发布时间:**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