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
补遗(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问题作出以下补遗: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 |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附件**: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协议 | 注: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 注: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
其他说明:本次调整仅涉及施工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协议的调整,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时间不作调整。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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