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基本情况
沙湾市**年-**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施工三标段(标段(包)编号:E**),于**年**月**日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作以下澄清:
原建设规模为:项目区规划面积:**平方米,包括:**.龙口村:**平方米;**.渠边新村:**平方米。耕地面积:**平方米,**.龙口村:**平方米;**.渠边新村:**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工程及水土保持、水土保持监测、验收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现建设规模变更为:项目区规划面积:**亩,包括:**.龙口村:**亩;**.渠边新村:**亩。耕地面积:**亩,**.龙口村:**亩;**.渠边新村:**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工程及水土保持、水土保持监测、验收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余内容均不变。
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澄清公告。此澄清公告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默认,不再对潜在投标人逐一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