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国立二中恢复建设工程-环境治理项目(第二次)
答疑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合川国立二中恢复建设工程-环境治理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问题**:贵公司好!我司之前有了解到该项目,非国宝级项目且金额并不大的情况下,是否能够降低准入门槛,具我们所知“非国宝级项目没有必要设置两个文责师”,能否降低招标条件,让更多的公司参与竞争呢?敬请回复,谢谢!。
答:根据《重庆市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从业范围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该项目设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符合该办法的规定,故本次招标不降低条件。
**、问题**:这个项目我们公司在网上关注了很久,但因条件设置太高所以没有来竞标,这一次二次招标恳请降低标准让更多的企业参与进来。
答:同答复**。
**、问题**:请问该项目第二次招标为什么还和第一次内容保持一致,既然是第一次已经流标,本次招标能否降低一些资格条件?
答:同答复**。
**、问题**:不是国宝,为什么要双文责?
答:同答复**。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CQCF
合川国立二中恢复建设工程环境治理项目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