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 (项目名称),已接受 (主)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EPC总承包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价格清单; (**)其他合同文件。 **.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壹亿贰仟伍佰肆拾伍万柒仟玖佰零贰元伍角陆分 (¥ **.** ),下浮率: **.** %。(其中勘测费:**.**元,设计费:**.**元,建安费:**.**元) **. 总承包项目经理: 江华龙 ;联系电话: **-**XXX 施工负责人: 江华龙 ,联系电话: **-**XXX 设计负责人: 洪伟 ,联系电话: **-**XXX ; **. 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勘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以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合格或以上标准。 **.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实施、竣工及缺陷修复。 **.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 承包人计划开始工作时间:**年**月。 **. 本协议书一式 九 份,合同三方各执 三 份。 **.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