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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经济开发区岳普湖产业园项目部拟组织施工所需**********************************************************采购,采购方式为*****************************。使用单位为:喀什经开区岳普湖产业园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城北转化加工区。建设**#、**#、**#、**#、**#、**#、**#、**#、**#厂房、食堂、职工活动中心及**号配套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其中**#、**#、**#为单层钢结构厂房。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债券资金、自筹资金及社会类资金。
二、采购人信息
需用单位:喀什经开区岳普湖产业园项目
联系人:姓 名:*******电话号码:*******
邮 箱:*******@qq.com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经开区岳普湖产业园
三、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 | ***************************** | **cm(带铝箔),*****,容重**kg/m** | ㎡ | ** |
**)技术规格书:
规范标准:
国标产品
验收要求:
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约定是以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喀什市喀什经开区岳普湖产业园
交货日期:**.**.**
五、合格的报价人(可以约定只允许生产商或是可允许代理商)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财务能力要求:近**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是要求垫付资金**万元)。
六、产品报价
**)本次产品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出厂至采购方工地车板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费采购、加工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输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到站单价为固定单价
**)结算周期:每月**日至下月**日。
七、付款方式:
**)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铁建银信、E信通、建信融通等方式支付。
**)货款结算及付款:货到工地完成验收合格开具发票后,六个月内支付至货款**%,十二个月内支付至货款**%,以此类推(若货款、质保金逾期支付,均不计利息和损失)。
八、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将报价单及资质发送指定邮箱。
九、评审
采用综合评审法,通过技术、服务、报价等评审委员会(项目部成立设备物资领导小组)对各报价人综合评审,出具书面会议纪要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