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险种名称由“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变更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
**、服务需求部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qq.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分钟。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盘山县政府综合楼(**)号楼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办公楼**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