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项目编号:商宁财采磋-**-** |
**、采购项目名称:*****************************宁陵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程项目 |
**、采购方式:*****************************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D** | 宁陵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程 | 河南兴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兴荣街**号怡景嘉园**号楼东**单元**层**号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宁陵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程项目 | 宁陵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程 | | **日历天 |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验收承诺进行。项目成果需要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或验收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张伟、陈丽娟、张崇鑫(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 |
收费金额:**,**.**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地址:商丘市宁陵县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 |
地址:郑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D座**楼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