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 已具备招标条件。 比选人为 *****************************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BFY**-**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采购范围:*****************************食材供应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具体地点比选人指定。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及比选人要求。
**、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授权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年**月**日以前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至少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和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年**月**日以后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至少包含食品销售。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比选文件的获取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和更正。
方式: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相关比选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售价:**元/套。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时间:**年**月**日下午**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申请人应在比选截止时间前,请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申请文件等资料。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体: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比选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号世纪华茂B座**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