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邮政速递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或累计结算服务费达到预算总额的,合同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经*****************************公示并已报名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最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谈判,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采用*****************************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专营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和通信秘密,保护个人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现受理案件的开庭传票、证据、判决书、裁定书等均属国家机关公文类别。目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为国有邮政企业,有着成熟的寄递网络及查询回执系统,是其他快递公司无法具备的,且其他公司均非国有企业,因此符合案件材料速递业务条件仅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尹工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小姐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滘社区居民委员会顺翔路**号二层之五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三)采购人:*****************************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号 |
联系人:梁小姐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号 |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