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衡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的委托,对*****************************进行*****************************,于**年**月**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作如下补充及变更:
**、经衡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本项目招标上限值控制价为:¥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元;施工图设计费:¥**.**元;不可预见费:¥ **元(备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且投标分项价不得高于分项价控制价。)
**、原招标文件P**页**.**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 ** 天内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的重金属废渣治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重金属废渣治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如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中标业绩,投标人须为牵头人)。
**、原招标文件P**页**.**类似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评审加分要求的工程业绩: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的重金属废渣治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现变更为:(**)评审加分要求的工程业绩: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重金属废渣治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如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中标业绩,投标人须为牵头人)。
**、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 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分(北京时间)。
**、原招标文件P**页**.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分别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现变更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特此通知。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澄清答疑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电话:**-**。
招 标 人:*****************************
地 址:衡阳市衡南县三塘镇环城北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衡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号汇景花园**栋**单元**室
联 系 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