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EP-SZC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三包)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分办法”P**履约能力
一、投标人综合服务能力(**分)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的,每提供**个得**分,满分**分
现更正为:
一、投标人综合服务能力(**分)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的,每提供**个得**分,满分**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名 称: *****************************
地 址: 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 **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 **-**
名 称: *****************************
地 址: 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 **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戴科长、王工
电 话: **-**、*******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