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根据采购人来函要求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开标时间做更正。具体详见附件。
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 获取的采购文件中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号二号楼**楼采监办公室;联系电话:**-**。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名称:*****************************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潆华中路一段**号
联系方式:**
名称: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号绿地中心绿地智慧城**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