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 项目名称:兴安县**年界首镇大洞村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二、项目编号:E**
三、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竣工日期:**年**月**日”,现更正为:“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竣工日期:**年**月**日”。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履约担保:☑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现更正为:“**.**.**履约担保:☑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
**、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延期为:**年**月 **日**时**分。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县水利工程管理
地址:兴安镇兴桂路**号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甲山新村**号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交易服务部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桂林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 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E**]*****************************.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