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上高速政和洞宫山(楼下)出入口及接线工程管理与监理一体化
补遗书第**号
各潜在投标人:
宁上高速政和洞宫山(楼下)出入口及接线工程有关答疑纪要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问题**: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评标办法第**页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担任过一个已完成的公路工程“工程管理与监理一体化”或“代建与监理一体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须提供“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网页截图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截图必须体现交工日期、该项目采用“项目管理与监理一体化”或“代建与监理一体化”服务模式。除上述网页截图和合同协议书外,投标人无需提供其他任何证明材料。” 请问: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网页截图和合同协议书均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能否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个人业绩证明文件作为补充说明,评标时该人员业绩是否认可?
答: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网页截图和合同协议书均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投标人提供业主出具的个人业绩证明文件作为补充说明,该业绩予以认可。
二、招标文件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万元。按规定监理单位应完成的试验检测含在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另行招标试验检测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当考虑此项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工程管理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及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所需的全部监理服务及试验检测费用。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宁上高速政和洞宫山(楼下)出入口及接线工程管理与监理一体化(招标编号:E**)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