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号**室之三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D-**CS-**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响应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见格式)**、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响应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号**室之三
方式:现场或邮件形式,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号**室之三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号**室之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限额下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同安区同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莲里**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号**室之三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