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兹有我单位拟建的“*****************************”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现已变更,详见重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文件原合同条款为标准合同版本,具体合同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结果为准。
三、原开标时间为:**年**月**日**:**,现顺延开标时间为:**年**月**日**:**,其他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