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搜救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搜救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EIEC-**-Z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国海广场A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申请。(**)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之中、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中,(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否则本次其申请将被拒绝。(**)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或五证合一,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纳税复印件及缴纳社保记录证明(近三个月内任意**个月)。(**) 本项目拟投标产品如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人须为拟投标产品的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给代理商的唯一授权书,或拟投标产品中国区总代出具给代理商的唯一授权书,提供的授权书如为国内总代给代理商出具的,还应提供制造商给国内总代出具的授权书。(**)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层
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公告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监狱企业、小微企业及节能环保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