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年**月**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df**-**)(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分表(技术商务部分)序号**中“根据投标技术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全部满足或优于得满分,带“▲”一项不满足扣**分,扣完为止。”修改为:“根据投标技术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全部满足或优于得满分,带“▲”一项不满足扣**分,非“▲”项技术指标一项不满足扣**分,扣完为止。”,该项分值修改为**分;
**. 原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分表(技术商务部分)序号**中“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集成房屋或标准化钢结构项目业绩,每提供**个得**.**分,此项最高得**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集成房屋或标准化钢结构项目业绩,每提供**个得**分,此项最高得**分,不提供不得分。”,该项分值修改为**分;
**. 原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分表(技术商务部分)序号**中“**、供应商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得**分,无不得分。**、供应商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得 **分,无不得分。**、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得** 分,无不得分。”修改为:“**.供应商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 ** 分,最高得**分,无不得分。**.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得**分,无不得分。”, 该项分值修改为**分;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页综合评分表(技术商务部分)序号**“项目管理新技术应用”的评分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小姐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号远晖商厦**楼、**楼 |
联系人:刘睿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三)采购人:中山市东凤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号镇人民政府三楼**室 |
联系人:陈焕好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特此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