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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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基维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号**栋**单元**层**号 | **,**.**元 |
合同包**:
货物类(四川基维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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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货物 | 抗旱物资 | 嘉陵等,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 JHD**,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 **(批) | **,**.** | **,**.** |
刘国权(采购人代表)、邱世敏、黄轲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计划备案编号:**[**]**;**.财政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供应商货物配送完成并交付使用,经采购人验收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合同金额的**%。(**)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与付款金额等额的正规税务发票。**.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元。**.预算金额(人民币):**.**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元。**、结果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以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共有**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成交日期:**年**月**日。
名称:*****************************
地址:简阳市简城镇滨江路**号
联系方式:廖老师**-**
名称:*****************************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环球中心N**区**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转**转**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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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