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年**月**日**时**分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进行资格预审。该工程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共**个,**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经资格预审委员会评审,**个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甘肃东方工程有限公司,**、甘肃恒远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欣鑫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甘肃众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恒昱建设有限公司,**、甘肃怡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建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彰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晨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惠平建设有限公司,**、甘肃万宏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号,**年**月**日建设部令第**号修正)第十六条“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以及《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建建[**]**号)第九条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甘建法[**]**号)规定:“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确定合格投标人。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以上文件的精神。
招标人推荐以下**家资格预审合格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甘肃东方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恒远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众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恒昱建设有限公司;
**、甘肃怡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晨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惠平建设有限公司。
现对推荐的申请人进行招标。
该工程开标时间和地点拟定于**年**月**日**时**分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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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