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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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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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材料检测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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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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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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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公示内容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废标原因:未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本项目开、竣工日期为计划工期,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监督部门
沈阳市苏家屯区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于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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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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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号房产大厦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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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syzbych@**.com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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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号
联系人
司工
电话
*******
邮箱
syzbych@**.com
公告源URL
https://www.lntb.gov.cn/#/cWinCandidatePublicity?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