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双屿村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
(过桥山取土区修复)项目
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
各投标人: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双屿村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过桥山取土区修复)项目(招标编号:E**)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社保要求为“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第八章,投标文件要求”则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请问社保要求以哪个为准。
答:投标人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或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均符合社保要求。
二、《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