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年-**年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年-**年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重新招标)进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根据*****************************采购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实现企业采购流程的合法合规,规避廉政风险,拟启动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采购招标代理相关服务。
**.**服务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项目预算:机构入围。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具体项目中标人支付。(入围单位可以承接我公司单个采购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在**万元以下的招标代理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入围数量: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家时,招选**家入围单位,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家时,招选**家入围单位,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家将重新招标。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采购项目报价:按招标代理收费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标准进行折扣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
(**)单个项目(含无预算项目)(单个项目如划分标段,按标段收取,如不划分标段,按单个项目收取)最低收费:投标含税报价最高限价为**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上述任一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采购项目代理费折扣仅为评审依据,最终折扣以入围单位中最低采购代理费折扣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项目团队不少于**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合格证。
**.** 投标人**年**月**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至少**个与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入围协议,且承担的代理业务委托金额累计不低于**万元。(须提供合同(或协议)扫描件以及采购公告截图或者其他可以证明的文件)。
**.**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年**月**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中标资格的;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
**.**.**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点至开标日前一天**:**(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标书费:人民币**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三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未在规定时间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作弃权处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三。
**.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金华市浙中经济总部中心**号楼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信息
名 称:*****************************
地 址:金华市迎宾大道**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