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孝昌县(陈庙河、会亭河、青石河、曹家河、古城庵)山洪沟治理工程监理(项目编号: HBXI-**SL-**) 项目,做如下澄清:
原文件中:
(一)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现澄清为:
(一)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乙级或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文件中涉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
(二)初步设计成果文件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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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