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K**+**-K**+**)招标文件”现澄清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主要人员-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项目经理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的加**分。”
修改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项目总工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的加**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为“**”,由于交通工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暂估价必须填写大于“**”的数字才能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故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暂估价一栏统一填写“**”,仅作为顺利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使用。
二、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