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YTXZFCGDL-GK-**-**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 ***************************** | ** | ** | 项 | 兔笼设备设施采购,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所投项目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有符合本项目所需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总公司或分公司的社保证明均可),开标时未携带的按废标处理; **、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四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 **、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 至 **-**-** **:**:**
上午:
下午:
**.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政府采购//www.ccgp-xinjiang.gov.cn
**.标书售价(元): **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报名: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在符合招标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之前将《于田县政府采购报名表(后附)》填写好发送至于田县交易中心邮箱:**@qq.com及*****************************邮箱**@qq.com)一份进行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在符合招标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自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的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备注: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于田县政府采购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投标企业不予报名。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开标现场收取)。
六、 投标截止时间: **-**-** **:**:**
七、 投标地址: 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建德路**号政府老办公楼一楼左边)
八、 开标时间: **-**-** **:**:**
九、 开标地址: 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建德路**号政府老办公楼一楼左边)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 | ***************************** | ** | 于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信用社 | ** | 电汇或转账 |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标包及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不需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现场将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收据(必须加盖公司公章/财务章)、银行回单递交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
十一、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人民路**号玉都国际广场玉座七楼
**、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于田县喀拉克尔乡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于田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单晓宝
监督投诉电话: **-**
传真: /
地址: 于田县文化北路**号
附件信息:
于田县喀拉克尔乡肉兔产业项目兔笼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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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县喀拉克尔乡兔笼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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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县政府采购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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