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 |||||||||||
二、采购项目编号:金水政采招标-**-** | |||||||||||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 |||||||||||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
**、项目概况:*****************************辖区有人民路、紫荆山路、城东路、顺河路、东里路、城北路等大小街道**条,人民路街道办事处结合前期街道整治经验,深化、精细化提升街道空间,对辖区内顺河路(人民路-紫荆山路)、顺河路(紫荆山路-城东路)两条卓越路段进行施工打造,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灌溉工程、电气工程等内容;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含全部内容; **、工程地点:*****************************辖区; **、工 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验收标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采购预算价:*****************************元,其中绿化工程:**.**元,园建工程:**.**元,灌溉工程:**.**元,电气工程:**.**元。 |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与供应商单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从成立日期开始计算)。 **、信誉要求:(**)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豫财购【**】**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层) | |||||||||||
**.方式:现场出售 | |||||||||||
**.售价:**元 | |||||||||||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层) | |||||||||||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层) |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 |||||||||||
十二、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里路**号院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层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发布人:于增林 | |||||||||||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