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三段 [ 兴河东路(兴河街 - 兴太街) ] 补遗书(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名称:*****************************-三段 [ 兴河东路(兴河街 - 兴太街) ]
项目编号:**B**
一、招标文件第**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保证金 **. 缴纳方式更正为 “ 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注 : 保函含电子保函)、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保证保险,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 ” 。
二、招标文件第**页(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 ** 内容修改为 “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
三、招标文件第**页中第四部分合同附件格式附件 ** 三、缺陷责任期内容修改为 “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 ”。
四、 已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 路灯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常规照明灯 项目特征 **. 灯杆材质内容修改为:高度 :**m 灯杆根径 **mm ,梢径 **mm ,板厚 **mm ,灯杆内,外热镀锌,涂敷。
五、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六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不变。
*****************************
*****************************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