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二次)(招标编号:**AFABZ**)答疑内容如下:
**、问题**:招标文件第**页,合同专用条款第**.**.**条规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
请问:该条款对赔偿金的罚则太高,是否可以参照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相关条款,即,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均要求为公共建筑。
请问:若合同及竣工报告无法体现该项目为公共建筑性质,可否另行提供规划许可证加以证明?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若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竣工验收时间、面积、总监姓名等),应另附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问题**: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均要求“面积以合同载明的内容为准”。
请问:若合同不体现面积,可否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的面积为准?
回复:可以。
**、问题**:招标文件对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及评审业绩要求为:
业绩指建筑面积在**.**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监理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若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竣工验收时间、面积、总监姓名等),应另附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载明的内容为准;总监姓名在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载明的名称为准。
对投标人评审业绩均要求:
业绩指建筑面积在**.**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监理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若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竣工验收时间、面积等),应另附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载明的内容为准。
就上述要求,我方疑问如下:
我方承担某工程,该工程包括新建学校和住宅小区,但合同仅有总面积而未明确其中新建学校的面积,可否以学校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或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来证明公共建筑的面积?
回复:可以。
招标人:*****************************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三里庵街道金寨路**号
邮编:**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