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 ||||||||||||||||
二、采购项目编号:殷公开-**-** | ||||||||||||||||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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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
**.**招标项目名称:*****************************殷都区政府机关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殷公开-**-**; **.**采购方式:*****************************; **.**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配备人员:一标段:**人;二标段:**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服务期限:服务期暂定**个月,采购人可根据各中标供应商在第一阶段服务期内的考核情况,酌情延长服务期,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个月(具体考核办法在签订合同前另行约定); |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物业管理服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年**月**日以来(任意**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年**月**日以来(任意**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目前未被当地物业服务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限期整改企业”或“不合格企业”名单(自行承诺)。 **.**、外地物业服务企业须在安阳市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包中的两个标包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包。如果供应商中多个标包时,按标包排列顺序确定中标。 | ||||||||||||||||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方式: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网上下载) | ||||||||||||||||
**.售价:**元 | ||||||||||||||||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 ||||||||||||||||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 ||||||||||||||||
十二、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 | ||||||||||||||||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梅东路人民政府院内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层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监督人:安阳市殷都区财政局 | ||||||||||||||||
联系方式:**-** | ||||||||||||||||
发布人:王晓月 | ||||||||||||||||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