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田二厂区**号厂房有机废气处理及新风系统项目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及有关材料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有关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问题**:设备基础是否在本项目供货范围之内?
答:设备基础中的土建工程由甲方负责,其余由乙方负责。
**、问题**:(供电、供仪用气、供水等)公用工程的设计、供货分界点如何?请明确。
答:整个项目系统中,甲方在水、电、气方面各仅提供一个接点,系统内部水、电、气由乙方设计实施。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