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TXATXC**)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已于**年**月**日对外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本项目的计划工期确定为**日历天。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如有涉及原内容:“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暂定):**年**月 ** 日(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验收日期:**年**月 ** 日。”
现修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暂定):**年**月 ** 日(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验收日期:**年**月 ** 日。”。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P**页评标办法前附表**.**.** (**)中原内容:“(**)项目总工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的,加 ** 分;”
现修改为:“(**)项目总工具有路桥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的,加 ** 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原定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会时间、开标地点”现统一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投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以下无正文)
本次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的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本补充通知,逾期不下载的,将视为已经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