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 |||||||||||||||||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别:工程类 | |||||||||||||||||
**.采购方式:***************************** | |||||||||||||||||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预算金额:**.**万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违法记录,投标申请人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不等于资格审查通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线上获取,登录阳光招标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网上下载。投标人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操作流程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查看对应的操作手册。磋商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下载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止未支付磋商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代理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南支行,账号:**;备注:单位简称+项目简称。交纳时间以投标人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阳光招标服务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到 **年**月**日 **时**分**秒 | |||||||||||||||||
五、投标文件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通过阳光招标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递交;登录投标人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响应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响应文件时同一把锁)对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 |||||||||||||||||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本公告在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y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 |||||||||||||||||
八、其他说明 | |||||||||||||||||
无。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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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监督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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